我省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为农民工服务的实施意见》
发布于:2015-07-13

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为农民工服务工作,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,近日,省政府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苏政发〔2015〕75号)。

《意见》明确,到2020年,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比例达75%以上,有培训愿望的农民工免费接受基本技能职业培训覆盖率达100%,农民工综合素质不断提高,劳动条件明显改善,工资基本无拖欠并稳定增长,参加社会保险全覆盖,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%,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也能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,农民工群体逐步融入城镇。

《意见》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,一是大力推进农民工就业创业;二是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;三是提升农民工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;四是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。

《意见》强调,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,要把农民工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考核内容,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,落实相关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