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我市2015年“外专千人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于:2015-07-13

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南京化学工业园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麒麟科技创新园科技人才工作部门,有关单位: 

 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《关于2015年“千人计划”外专项目(即“外专千人计划”)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外专办〔2015〕215号)和江苏省外国专家局《关于做好2015年“外专千人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外专〔2015〕51号)要求,现就我市2015年“外专千人计划”(第六批)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 

  一、申报条件 

  (一)“千人计划”外专项目(长期项目)。引进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项目单位。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,引进后应至少来宁工作3年,每年不少于9个月。申报人应符合“千人计划”引才标准。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,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。申报人在申报“千人计划”外专项目时,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;已经在国内工作的,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。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。 

  (二)“千人计划”外专项目(短期项目)。引进主体为高等学校、科研机构、中央企业。引进后要求在我市连续工作3年以上、每年不少于2个月。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,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。 

  (三)申报人选年龄、学历、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,未作特别说明的,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。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。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,可突破年龄、学历、专业技术职务、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,应附破格申报材料。 

  (四)短期项目申报人已承担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”项目的,需填写《千人计划申报书(国家重点创新项目 短期项目)》,并按照重大专项报送程序报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审核。 

  (五)项目暂不涉及人文社科领域。 

  二、扶持政策 

  “外专千人计划”专家在出入境、居留、医疗、保险、住房、税收、薪酬等方面享受“千人计划”特定政策和待遇。中央财政给予“外专千人计划”长期项目专家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,并根据工作需要,经用人单位向从事科研工作的外国专家提供总计300-5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。 

  三、申报材料 

  (一)纸质申报材料包括: 

  1.申报书及附件材料。从今年开始,申报书请由申报人本人用英文填写,以保证基本信息的准确性。“用人单位意见”和“支持条件”部分由用人单位用中文填写。 

 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:①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;②护照复印件;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(必须提供双方签署、中方盖章的外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。如合同另有中文版本,也可一同上报);④海外任职证明材料;⑤主要成果(代表性论文论著、专利证书、产品证书)复印件或证明材料;⑥领导(参与)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;⑦奖励证书复印件;⑧如申报单位为企业,请提交企业注册资本证明和出资比例证明(申报单位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的,中方出资比例须大于50%)。另请提供企业网站地址和企业简要情况介绍。 

  2.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、“千人计划”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(地方外专局填写)、评审演示PPT。 

  (二)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: 

  1.上述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(申报书及附件材料)、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、“千人计划”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、评审演示PPT)。 

  2.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。 

  3.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。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:播放时间为5分钟左右;文件格式须为“FLV”格式;应有中文字幕。申请人应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,包括工作目标、预期贡献等。 

  四、报送要求 

  请各区(园区)人社局(科技人才工作部门)将相关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汇总,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其电子文档一份,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。 

  (一)纸质材料报送方式: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,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。请将每位申报人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,分别装入三个独立文件袋,在文件袋封面标明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英文全名。 

  (二)电子版材料报送方式:各区(园区)将本单位全部申报人的电子材料及本区(园区)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刻录一张光盘后,随纸质材料上报。每位申报人的所有电子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内,并以“申报人英文全名+申报单位名称”的方式命名文件夹、PPT文件和电子照片(英文全名请以名在前、姓大写在后的形式填写,如:Anthony Jefferson HILL)。 

 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日。 

  五、其他事项 

  (一)申报人应客观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不得空项、漏项,不得弄虚作假。项目单位、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、严格审核把关,确保申报材料真实、完整、规范。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,并暂停项目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。 

  (二)请登陆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(www.safea.gov.cn)或南京国际人才智力网(www.naiep.org)下载申报材料电子文本。 

  “千人计划”外专项目长期项目:①《“千人计划”外专项目长期项目申报书》及申报书填写说明;②《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》及填写说明;③《“千人计划”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(长期项目)》;④评审演示PPT模板。 

  “千人计划”外专项目短期项目:①《“千人计划”外专项目短期项目申报书》及填写说明;②《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》及填写说明;③《“千人计划”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(短期项目)》;④评审演示PPT模板; ⑤《千人计划申报书(国家重点创新项目 短期项目)》(此表仅针对已承担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”的申报人)。 

  请认真阅读相关表格填表说明。切勿改动电子表格格式。 

  联系人:张雯丽,电话:83151799,E-mail:zwl@naiep.org,地址: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外国专家局,邮编:210008。 

  

 

南京市外国专家局 

  2015年6月19日